始府办〔2013〕45号
关于2012年度全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
为推进全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1日,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和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镇政府和派出所均能较好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政府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相继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并划分了10个“大网格”,127个“中网格”,1481个“小网格”。各乡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罗坝镇政府高度重视,档案资料齐全,制作标准比较高,确保了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地区的如期摘牌销案。
(二)加强了消防经费保障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沈所镇设置专门的消防经费,明确了镇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设立了3个市政消防栓;城南镇投入消防专项经费5万元;隘子镇新增7个市政消防栓;澄江镇投入消防专项经费3万元,落实了镇对村委会的安全责任制考评;马市镇政府完成了专职消防队办公室和宿舍建设;太平、马市、顿岗镇完成了消防规划。
(三)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实现新突破,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各乡镇和派出所结合《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宣贯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政府领导、消防搭台、单位唱戏、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2012年全县各乡镇张贴消防宣传挂图6000多套,悬挂宣传横幅30多条,免费向群众派发各类宣传资料4万多份。
(四)派出所消防工作常态化、执法环境、执法水平提高。各派出所都能按要求明确分管副所长责任,按照公安部120号令、省公安厅粤公通字〔2011〕140号文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大力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其中罗坝派出所、顿岗派出所、隘子派出所检查录入率较高,并且已将各村消防工作归档成册;城南派出所开展监督检查到位,处罚档案制作规范;城镇派出所消防执法严格,因违反《消防法》拘留1人。到目前为止,各派出所共出动检查次数近千次,处罚8宗,拘留1人。
二、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上热下冷。从考评情况来看,一些乡镇和派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但是还有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将消防工作简单化,直接交由派出所全权负责,未安排政府负责领导、未明确政府职能,如太平镇、司前镇长期由派出所所长兼任乡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部分地方消防经费保障不足。目前,全县大部分乡镇地方公共消防设施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市政消火栓及消防取水码头“欠账”相当严重,难以满足消防部队实施灭火救援的要求。现阶段除太平、马市、罗坝、沈所、隘子等乡镇新建了市政消火栓外,其他乡镇都未能按要求完成消火栓建设任务。
(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存在盲区死角。从实地抽查的部分场所情况来看,有些地方整改火灾隐患的力度不够大,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情况较为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要认真抓好建章立制,抓好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度,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做到群防群治。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快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步伐。要积极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特别是重点镇(中心镇)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确保新城开发、旧城改造及城区、中心镇建设时,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能同步、科学地进行。
(三)要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全力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吸取2010年浈江区“1.23”和我县“3.8”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做好2013年消防工作。要组织各部门突出抓好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 “四小”场所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要抓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认真贯彻实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积极推动各行业、各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