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函〔2012〕17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考核及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大力培植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印发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始府函〔2010〕62号)的文件要求,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2011年度县级(含省级、市级)(下同)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考核,并接受新企业申报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全县7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始兴县分公司、始兴县美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始兴县洪源果业有限公司、始兴县古塘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始兴县锦伟农牧有限公司、始兴县鑫源水果专业合作社。
(二)新申报的农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企业基本经济指标、生产基地经营、农产品加工、科技进步和带动农户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材料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
四、考核时间
从4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入选标准
(一)企业当年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流通型企业年经营农产品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营产品销售率在95%以上。
(三)企业年净资产收益率6%以上。
(四)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5%。
(五)企业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保金、不亏损。
(六)企业带动农户(以有合同或“订单农业”方式为准)100户以上。
(七)企业带动农户户均年收入增加500元以上。
(八)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六、报送材料
(一)县级农业龙头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2011
年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总结;企业会计年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一)(二)(三)(附件1)。
(二)新申报的农业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2);企业2011年经营情况工作总结;企业会计年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所在乡镇农经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书
;
企业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七、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
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和新申报的农业企业请按要求将上报材料装订好,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局经管股。材料除企业会计年报表、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所在乡镇农经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书外,均需上报电子文档。(联系人:伍小玉,电话:3334217,邮箱:sxxnjg2008@21cn.com)
附件:1.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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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