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深化韶港澳台合作调研工作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113号

 关于开展深化韶港澳台合作调研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市府办《关于开展深化韶港澳台合作调研工作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2)95号)以及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韶港澳台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争取合作项目提供科学依据,现就我县开展深化韶港澳台合作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顺明(副县长)
副组长:钟祥荣(县府办副主任)
李士杰(县经信局局长)
成 员:李红生(县外事侨务局)
李志坚(县华侨联合会)
李英华(县行政服务中心)
刘丰文(县旅游局)
肖泽全(县农业局)
邓忠彪(县教育局)
何志明(县科技局)
陈韶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由李士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经信局欧春怡同志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调研材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报告撰写上报工作,联系电话:3316489。
二、围绕主题开展调研工作
(一)确立调研提纲。按照市确立的调研提纲,主要有四个方面:
1.改革开放以来,本单位开展韶港澳台合作(尤其是招商引资引智等工作)情况综述。
2.目前,本单位开展韶港澳台合作的成果(可列表说明),面临的机遇和存在问题、困难。要求分别论述本单位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作情况。
3.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本单位深化韶港澳合作的工作安排、具体项目与对策建议。
4.建立和发挥韶港澳台合作组织机构及其工作机制的可行性建议。
(二)开展课题调研。按照市确立的调研提纲,各成员单位成立调研小组,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粤港澳台合作重要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国家和省、市“十二五”规划及近期各级重要会议关于加强粤港澳台合作的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调研方案,分三个阶段进行调研:
1.从7月上旬至8月31日为实施调研阶段,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群众、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探索本单位深化粤港澳台合作的方法措施。
2.从9月1日至9月9日为撰写调研报告阶段,各成员单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上报县经信局。
3.从9月10日至15日为调研报告组稿阶段,县经信局汇总调研报告后,形成送审初稿,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后,报县领导审定之后上报市港澳办。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这次调研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领导亲自部署落实,指派1名本单位办公室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7月1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县经信局。
(二)把握要点,注重实效。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调研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重点分析我县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农业等领域与香港、澳门、台湾三地交流合作取得的经验。要把握调研要点,敢于摸实情,勇于说实话,善于提实策,全面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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