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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78号

转发县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县政府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县政府纠风办反映(联系电话:3166110)。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国务院、省、市廉政工作会议和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好始兴核心任务和县委 “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做好保持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加强对中央、省、市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纠风部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涉及民生公共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坚决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由人民银行始兴支行牵头,县纠风、金融、经信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3.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县工商、经信等部门要主动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体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4.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督促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对公路收费的监管,撤并始兴范围内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坚决纠正公路超期收费问题。督促交通运输、交警、林业等部门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乱设卡、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物流资源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
5.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县经信部门要主动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全面落实移动电话单项收费,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实现互联互通,防治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6.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认真组织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公办学校有偿补课乱收费、幼儿园收费和教辅资料收费等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从2012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7.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纠正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等违规问题,防止利用“一事一议”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围绕全县“三打两建”工作部署,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三项治理。
1.深入推进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项目、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经费预算不得高于往届,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格邀请县领导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乡镇检查考核活动成果。
2.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全县“三打两建”工作部署,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重心向下、关口前移”的网格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整顿、“地沟油”综合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工作。以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为基础,开发应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监测系统,与县电子监察综合平台互联对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乡镇和领域,要严肃追究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3.深入推进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不正之风工作。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巩固四项工作成果。
1.巩固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工作成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2012年要围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征地补偿款的清查工作;要在全县全面推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征地拆迁行为实行全程动态监测,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行政问责。
2.巩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成果。在全县推行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安全。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3.巩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成果。县卫生部门要大力推进“阳光用药”制度,将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与医院年度考核挂钩,2012年年底前县直属医疗机构都要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切实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不合理用药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完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探索引入民营医院药品和耗材采购价格作为“阳光采购”参考价格,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全面建立“阳光物流”制度,积极推进全部药品入网赋码,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使用、流转环节以及基建项目的监督,规范流程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4.巩固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成果。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为重点,配合做好“韶关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新社会、新经济“两新”组织、行业协会特别是市场中介组织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2012年要重点在广告代理、拍卖行、担保服务、出国留学、因私出入境、环境评估、专利代理、保险中介等八类市场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工作,认真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不正当竞争、假审计、假评估、假鉴证、假招标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在医院、学校、旅游、殡葬、城市公交、银行、电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等11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积极参与由市纠风办和市广播电台开办的“民声热线”节目,更好地发挥“热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热线问题解决情况考核制度,落实热线工作责任,切实加大解决群众问题的力度,提升热线问题解决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发挥职能作用,实施有力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等机构的作用,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协调解决问题,增强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对重点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组织普遍性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工作落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对其他工作,也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通报、有奖惩。要进一步发挥暗访和查办案件的“利器”作用,曝光一批不正之风问题,坚决查办损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益的不正之风案件,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纠风工作的刚性。
(三)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纠风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部门和行业发展相适应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特别是非公经济社会组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增强纠风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牵头责任单位(请参照2012年纠风工作责任分解表)将本单位一年来开展纠风工作的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纠风办,并附电子文档(联系电话:3166110,邮箱:sxxj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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