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印发2012年始兴县“民声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79号

印发2012年始兴县“民声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2年始兴县“民声热线”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2012年始兴县“民声热线”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2年“民声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办发〔2012〕11号)安排,我县将参与2012年6月3日和10月28日由市政府纠风办、韶关广播电视台、韶关日报社联合主办的“民声热线”专题专栏节目。为配合做好“民声热线”有关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深入、持久、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替百姓讲话、为政府分忧、促社会稳定”为宗旨,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原则,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把职能部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努力架设政府部门、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和中介机构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的桥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幸福美好始兴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民声热线”涉及各行各业,辐射千家万户,具有很强的舆论监督效应和社会效应,需要全社会和各乡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
(一)设立始兴县“民声热线”联络小组。组长由县监察局副局长赖玉娟同志担任,专门负责“民声热线”节目的具体工作。联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联系电话: 3166110)。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民声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
1.要充分认识“民声热线”节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作为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联系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意的渠道,转变行业作风、树立部门形象的良好机遇,积极配合做好“民声热线”节目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首先,要做好“民声热线”节目的日常工作,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其次,参加上线的单位要加强与县纠风办的联系,做好上线的前期准备工作。
3.为增强“民声热线”效果,丰富节目内容,在节目进行期间,视实际情况和节目需要选择群众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与有关单位上线访谈,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线。
4.上线工作由县政府纠风办负责统筹安排,县府办协助有关工作。各上线单位要做好上线的具体工作,积极配合“民声热线”节目组做好节目的联络、策划、上线、回复、解决反映问题等工作。
三、我县参与韶关电台“民声热线”栏目的具体要求
(一)我县参与韶关电台“民声热线”(周日版)电台节目直播时间分别为:2012年6月3日(星期天)上午11:00-12:00和10月28日(星期天)上午11:00-12:00。播出方式为:主持人+嘉宾(上线单位领导)+热线电话+网络视频直播。县监察局、县信访局要安排人员在主控室协助接听热线。
(二)直播节目期间,我县将设“民声热线”始兴分会场,分会场由分管的副县长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未参加韶关直播的县领导和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以及各乡镇乡镇长。各参会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必须报始兴分会场县领导批准。
(三)分会场地点和6月3日、10月28日参加上线的单位名单将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参加“民声热线”节目的具体要求
(一)参加韶关直播的单位要切实做好“民声热线”上线的有关准备工作。上线前要熟悉本单位的情况,对本单位的存在问题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先进行排查,形成问题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写出本单位的访谈提纲。访谈提纲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特色和工作亮点,宣传始兴及本单位的工作业绩,访谈提纲发言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访谈提纲要在上线前2天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到县纠风办(邮箱:sxxjfb@163.com),再由县纠风办报“民声热线”节目组
(二)各有关单位领导答复群众提出问题时一定要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坚决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解答民忧民生问题。属于政策咨询的,做好宣传,认真解释;属于反映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人和事,由部门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反馈;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实行首问负责制,由相关部门通力协助,共同解决;涉及违法违纪的,由有关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现场无法答复的,在限定时间内答复。
(三)参加韶关直播的单位在上线活动结束后必须形成 “民声热线”上线情况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县纠风办。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如下情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1.拒不上线,或上线态度不端正、影响节目播出质量的;
2.敷衍群众,解决问题或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群众咨询与投诉问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拖而不办的;
4.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群众反复上访或投诉的;
5.在直播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的。
五、加大宣传力度
(一)县广电台要分别在2012年5月27日至6月2日、10月21日至10月27日播出节目通告,宣传“民声热线”节目,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确保“民声热线”成为群众高度关注的节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县广电台要安排记者分别在“民声热线”直播室和始兴分会场进行新闻报道。
(三)县信息中心要在分会场进行新闻报道。
   
附件:1.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群众反映或投诉问题情况处理登记表
2.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群众反映或投诉问题情况处理登记表

附件1:
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群众反映或投诉问题情况处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 间
单位或
地址
姓 名
主要问题
处 理
情 况
是否反映到韶关民声
热线节目组
 
 
 
 
 
 
 
 
 
 
 
 
 
 
 
 
 
 
 
 
 
 
 
 
 
 
 
 
 
 
 
 
 
 
 
 
注:各单位在2012年5月28日前填好表格报送到县政府纠风办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sxxjfb@163.com。

附件2:
 
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群众反映或投诉问题情况处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 间
单位或
地址
姓 名
主要问题
处 理
情 况
是否反映到韶关民声
热线节目组
 
 
 
 
 
 
 
 
 
 
 
 
 
 
 
 
 
 
 
 
 
 
 
 
 
 
 
 
 
 
 
 
 
 
 
 
注:各单位在2012年10月8日前填好表格报送到县政府纠风办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sxxjfb@163.com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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