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始兴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81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始兴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第十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部署,切实提高镇村、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乡镇和村(居)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培训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严石磊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陈春银 县府办副主任
钟运柱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赖玉娟 县监察局副局长
朱志勇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督导组设在县监察局。
三、“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乡镇为基础,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乡镇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村(居)为“中网格”,细化村(居)委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四、八类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
(一)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和协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和对所属防控力量工作进行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乡镇综治办。主要负责组织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安监办、派出所。乡镇安监办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
(四)行业主管部门。工商、文广新、教育、经信等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主动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
(五)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专项督察内容,定期对政府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各村(居)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对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和处理。
(六)村(居)委。主要负责本级村(居)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七)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八)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乡镇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1.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为主任,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并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2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2.乡镇每两个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
3.乡镇、村(居)和相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半年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1次督查。
4.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至少每月对社区、农村进行1次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5.村(居)委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村(居)委可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6.街区、居民楼院、村组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
(二)完善消防基础档案资料建设。
1.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村(居)委要建立健全本村(居)消防工作台账,台账应包含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
3.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完善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三)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乡镇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四小”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政府依法处理。
2.村(居)消防管理人员每月组织1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报所属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及公安派出所。
3.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所在村(居)委。
4.公安派出所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和省公安厅《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对辖区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安监、综治、工商等单位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乡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2.村(居)委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1处消防宣传橱窗。
3.公安派出所至少每月组织1次消防宣传活动。
4.村(居)委配合协助乡镇及公安派出所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服务点设置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点发放宣传资料。
5.乡镇定期组织村(居)“两委”负责人、治安联防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五)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乡镇要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2.村(居)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建设消防水池,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1.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普通建制镇、集镇、乡镇工业区建立志愿消防队。
2.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村(居)建立义务消防队。
3.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4.乡镇整合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保安等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模拟联合演练。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
各乡镇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重点要按照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要求,抓住当前事业单位改革机遇,尽可能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资金装备保障。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要将消防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加大财政投入。要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足消防装备;要在村(居)增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为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社区农村消防巡防队购置轻型消防车和必备灭火器材。
七、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示范(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底)。
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在罗坝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点解决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防灭火能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8月初至2012年12月底)。
通过试点经验全面铺开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在2012年底前重点镇、中心镇100%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其他乡镇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真正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认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典型引路、强力推进。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罗坝镇作为全县试点,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和进程,确保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将推进“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适时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督导,落实奖惩。
各乡镇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每半年对乡镇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1次督导,每年进行1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开展不力,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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