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36号

 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委成员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粤府办〔2010〕67号),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积极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离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2〕1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度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的重要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委成员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同志要实地了解、解决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监测和技术保障队伍,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技术支持。要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建设步伐,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组建任务,共同打造具有始兴特色的“复合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二、加强装备配备,提升保障水平
装备配备是提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的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委成员各单位要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分阶段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优先考虑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等方面装备的配备。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机制,并依托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联储共用”的保障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实战演练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能力直接决定了战斗力,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多渠道、多手段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此同时,要强化实战演练,特别是要经常性组织“双盲演练”和跨区域联合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以训辅练,以练检训”的良好机制。
四、加强区域合作,提升救援水平
加强区域合作是建立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关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联动合作机制,联合制订跨区域协同救援应急预案,共同探索按照“各有侧重,互为互补”的原则,购置应急救援装备,需要时可互相调用,发挥装备的最大效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与所在区域内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区域内各队伍间的有效合作和联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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