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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139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十四届22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19

始兴县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景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我县旅游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结合我县农家乐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重点扶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农家乐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扩大就业相结合,通过扶持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户,发展重点示范乡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实现农村经济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2017年全县发展星级农家乐300户,其中:2013年规划发展星级农家乐100户,年底按农家乐规划任务进行验收、评定和公开授牌奖励;2014年至2017年全县每年发展星级农家乐50户。

三、具体内容

依托我县“生态、围屋、温泉、人文”等旅游优势资源,整合本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按“一乡一品”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具体按乡镇分解目标如下:

(一)太平镇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6户;

2.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6户。

(二)马市镇

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6户。

(三)顿岗镇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5户;

2.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5户。

(四)城南镇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4户;

2.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2户。

(五)沈所镇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3户;

2.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3户;

3.规划发展休闲度假型星级农家乐6户。

(六)澄江镇

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6户。

(七)罗坝镇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6户;

2.规划发展温泉养生型星级农家乐6户。

(八)深渡水瑶族乡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2户;

2.规划发展休闲度假型星级农家乐10户。

(九)司前镇

1.规划发展农业观光型星级农家乐1户;

2.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5户;

3.规划发展温泉养生型星级农家乐6户。

(十)隘子镇

1.规划发展餐饮品尝型星级农家乐5户;

2.规划发展温泉养生型星级农家乐1户;

3.规划发展休闲度假型星级农家乐6户。

 

2013年星级农家乐规划表

类型

 

乡镇

农业

观光型

餐饮

品尝型

温泉

养生型

休闲

度假型

规划数

合计

太平镇

6

6

   

12

马市镇

 

6

   

6

顿岗镇

5

5

   

10

城南镇

4

2

   

6

沈所镇

3

3

 

6

12

澄江镇

 

6

   

6

罗坝镇

6

 

6

 

12

深渡水瑶族乡

2

   

10

12

司前镇

1

5

6

 

12

隘子镇

 

5

1

6

12

合计

27

38

13

22

100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始兴县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指挥、协调和处置,负责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家乐发展和服务工作,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组织开展农家乐自驾游活动;组织国土、住建、工商、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农家乐优惠办法,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发动农户参与。农户自愿填报农家乐经营申报表,经乡(镇)初审后统一向县旅游局报送农家乐经营农户名单,由县旅游局组织进行审定。

(三)旅游和住建部门负责景区内和景区沿线重点村农家乐规划工作。工商、税务、卫生、国土、住建、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及简化年检手续。

(四)旅游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册、举办大型推介活动、与旅行社联合营销推出精品农家乐旅游线路等形式加大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产业的宣传,旅游协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200人以上规模的农家乐自驾游活动,提高我县农家乐的知名度。

五、该项工作纳入2013年乡镇绩效考核内容。

六、本实施意见由县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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