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增加始兴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89号

关于增加始兴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落实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任务指标,根据《转发关于分解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任务指标的通知》(韶食药监办〔2012〕12号)相关要求,《关于印发始兴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府办函〔2012〕23号)的创建示范单位由原来的5家单位(大福酒店、始兴中学第二食堂、风度中学第二食堂、远东酒店、始兴县明日之星幼儿园食堂)增加至15家单位(大福酒店、始兴中学第二食堂、风度中学第二食堂、远东酒店、始兴县明日之星幼儿园食堂、始兴县机关幼儿园食堂、城南明日之星幼儿园食堂、花山水库平湖山庄、马市中学食堂、顿岗中学食堂、城南中学食堂、沈所中学食堂、城南小学食堂、马市中心小学食堂、沈所中心小学食堂)。其他要求以《关于印发始兴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府办函〔2012〕23号)为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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