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3〕20号
关于成立始兴县温泉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规范我县温泉资源开发秩序,加强温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县政府决定成立始兴县温泉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县发展改革局,统筹负责全县温泉资源开发管理工作。中心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黄月文同志担任,中心组成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温泉资源进行勘查。
(二)牵头制定温泉资源开发项目规划。
(三)牵头制定温泉资源管理办法。
(四)负责温泉资源开发项目审批、立项、监督实施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五)牵头整治和规范温泉资源经营开发活动。
(六)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