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2012年度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考核及申报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3〕2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考核及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充分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大力培养我县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印发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始府函〔2010〕62号)要求,我县拟对2012年度县级(含省级、市级)(下同)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考核,并接受新企业申报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全县12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始兴县美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始兴县洪源果业有限公司,始兴县古塘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始兴县旺满堂食品有限公司,始兴县锦伟农牧有限公司,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始兴县分公司,始兴县鑫源水果专业合作社,始兴县善亨洋洞果树专业合作社,始兴县玲珑蔬菜流通专业合作社,始兴县顿岗贤丰马蹄专业合作社,始兴县泰兴养猪专业合作社。
(二)新申报的农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企业基本经济指标、生产基地经营、农产品加工、科技进步、带动农户增收(需提供与农户签订的相关合同为依据)、缴纳社保或新农保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材料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
四、考核时间
从4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入选标准
(一)企业当年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流通型企业年经营农产品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营产品销售率在95%以上。
(三)企业年净资产收益率6%以上。
(四)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5%。
(五)企业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保金、不亏损。
(六)企业带动农户(以有合同或“订单农业”方式为准)100户以上。
(七)企业带动农户户均年收入增加500元以上。
(八)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六、报送材料
(一)全县12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需报送的材料:1.2012年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总结;2.企业会计年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3.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一)(二)(三)(见附件1)。
(二)新申报的农业企业需报送的材料:1.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2.企业2012年经营情况工作总结;3.企业会计年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 4. 所在乡镇农经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书 ;5. 企业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七、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
全县12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新申报的农业企业请按要求将上报材料装订好,于3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局经管股。材料除企业会计年报表、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所在乡镇农经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书外,均需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伍小玉,联系电话:3334217
邮箱:sxxnjg2008@21cn.com
 
附件:1.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
        (一)(二)(三)
          2. 始兴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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