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始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49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始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粤府〔2009〕124号)、《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农试〔2010〕1号)和《韶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1〕28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它保险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下同)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始兴县农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资金筹措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四、待遇享受条件
(一)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
(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15年)以上;
(三)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五、目标任务
2012年末参保总任务要实现适龄参保人群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4月30日)。全面摸清全县农民的基本情况,广泛听取农民对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财政支付测算,为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6月30日)。召开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举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暨养老金首发仪式及政策咨询活动。全面部署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层层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在全县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召开动员大会,并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镇、村干部包干责任。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组织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培训、参保登记、建档、缴费、核发等经办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1月)。根据各乡镇完成参保任务情况,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奖惩。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始兴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公安、国土、广电、统计、审计、民政、残联、农业、计生、社保始兴办事处、邮政局、邮储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长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督查组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督导工作,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县府办:负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办法、制度的调研与制定,定期对有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县委组织部: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干部的养老保险实际情况,探索老年村(居)干部养老保障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切实解决好老年村(居)干部养老保障问题。
县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营造宣传氛围。
县发改局:负责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本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具体实施。
县财政局:编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年度预算,及时将资金划拨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做好上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规模,安排工作经费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县监察局:负责监察各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完成分配任务;督导各乡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农村居民身份的认定工作,并提供全县农村居民的相关数据信息。
县国土资源局:协调乡镇、村两级组织对被征地农民的资格审核确认。
县统计局:负责及时提供农村、农民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为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县审计局:负责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确保基金的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农村户籍人员死亡情况。
县残联:负责农村重度残疾农民的资格审核、确定工作,协助经办重度残疾人员的参保工作。
韶关市社会保险始兴办事处: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及待遇核发等经办管理工作。
县邮政局、邮储银行始兴支行:配合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经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缴费及农村退休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各乡镇、村居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乡镇长、村居委会书记要亲自挂帅,落实专人负责,各乡镇、村居委会选派一名大专以上,熟悉计算机业务操作的年轻人具体负责新农保专职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配合此项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乡镇工作人员、村干部的经办培训工作和农村居民参保的发动、组织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加大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启动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和进村入户宣传讲解等途径,以及咨询、送戏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二要注重经办程序的宣传。制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实施办法、致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重点对如何参保缴费、如何申领待遇以及缴费标准、待遇标准进行宣传。三要做好重点对象的宣传。组织乡镇、村(居)干部深入到农户宣传,真正做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家喻户晓。
(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对社保始兴办事处、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邮政储蓄网点等全县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乡镇、村(居)干部和新农保专干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力量,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科学安排好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主要做好参保政策、参保办理程序、待遇申领办事流程、有关财务规则、上机操作流程等业务培训。
(五)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
1.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绩效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范围,参保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再由乡镇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县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也列入年度考核。
    2.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强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3.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和参保覆盖情况,促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条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重要意义,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
(二)认真做好经办服务。各乡镇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配合此项工作,邮政储蓄网点指定两名专职人员办理参保缴费工作。社保始兴办事处、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邮政储蓄网点要加强与参保农民的服务与交流,注重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提升服务水平,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经办业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今年实现全覆盖。
(四)做好人员、设施配置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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