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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始兴县2012年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函〔2012〕51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2012年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2012年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应急办反映(联系电话:3315006)。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始兴县2012年 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 和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我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加快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消除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情况,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组织督办、有效消除和控制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强化动态监管;加强风险隐患治理整改,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
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排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各有关单位负责系统内风险隐患排查、登记造册、督办整改。
县应急办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查漏补缺。
(一)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排查。
主要对洪水、干旱、气象、城市内涝、植物病虫害、地震、地质和森林火灾等灾害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分别由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事故灾难风险隐患排查。
主要对电力、城市火灾、交通、建筑工程、城市饮用水管网、人防工程、特种设备、燃气、环境污染等事故灾难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分别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始兴公路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公共卫生类风险隐患排查。
主要对公共卫生和动物疫情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分别由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社会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排查。
主要对群体性上访、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安全等事件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分别由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外事侨务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物价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0日-30日)。
各乡镇要尽快对本地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和事件进度等;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并按照各类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研究确定风险隐患分级标准、排查技术规范等。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请于4月26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县应急办。
(二)实施阶段(5月1日-9月15)。
1. 排查登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要逐一对各类风险隐患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的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排查登记工作。
2. 分析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治理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将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登记的全过程。对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4. 统计汇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行业和领域,有条件的,应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绘制出直观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
5. 督查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自查;各有关单位要派出督查组,定期对系统年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县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综合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公众等形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总结阶段(9月16日-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汇总,研究整改意见,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加强对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排查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24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报县应急办(见附件3)。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务必严格按照排查整改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放过一个风险,不漏掉一个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尽早消除或达到可防可控。对未按要求开展调查工作或调查不全面、不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风险意识。 要充分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法律,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检测网络和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实行动态监管,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共同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排查整改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意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程序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本行业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公共安全因素,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风险隐患与人群密集区的距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有效控制次生、衍生事件风险。
(五)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情况综合。 9 月2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排查登记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总结报告的电子稿及打印稿(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应急办,由县应急办汇总全县排查整改情况报县应急委和省政府应急办。
县应急办联系人:张明钐;联系电话:3315006;传真:3315006;邮箱:xfbzhdy@163.com。地址:县府办综合调研股。
 
附件:1.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
      2.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
3.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联络表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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