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农合工作的通知

 始府办〔2012〕45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农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落实我县2013年新农合(以下简称“新农合”)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韶关市2013年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3年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韶卫办函〔2012〕1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3年度新农合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增加新农合资金投入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民政部门列支。政府配套资金以省文件为准。
二、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新农合工作成果
由于个人缴纳资金对比2012年提高一倍,动员农民参合工作难度增加,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新农合工作成果,确保2013年度新农合参合覆盖率占农业人口99%以上,确保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其他贫困人口100%参合,确保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不遗漏。
三、提高补偿标准,扩大农民受益面
2013年,新农合补偿制度继续实行大病统筹和门诊统筹。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范围和封顶线,继续实行分娩定额补偿和婚检全额补偿。提高门诊补偿比例,继续推行乡镇卫生院门诊“一证通”,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四、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开展宣传发动
各乡镇要明确任务,做到尽早布置、尽早安排,积极探索引导群众参加新农合的有效方式,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拓宽渠道,多方筹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层层宣传发动,不断扩大宣传面,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组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统一为村民代缴参保金。
宣传发动阶段从2013年10月开始,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向农户收款的工作,12月为资金入户、登记造册、统计上报、电脑录入阶段。乡镇收缴农户的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划入县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并将参合人员资料录入乡镇级合作医疗管理系统。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由县政府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督办。
 
附件:始兴县2013年度新农合工作任务表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0
 
 
 
 
附件:
 
始兴县2013年度新农合工作任务表
 
乡 镇
农业人口(人)
覆盖率
(%)
2013年度
任务人数(人)
备注
马市镇
36509
99
36144
 
太平镇
27635
99
27359
 
顿岗镇
22767
99
22539
 
罗坝镇
19158
99
18966
 
隘子镇
18218
99
18036
 
沈所镇
17643
99
17467
 
城南镇
17191
99
17019
 
澄江镇
15679
99
15522
 
司前镇
13679
99
13542
 
深渡水瑶族乡
5374
99
5320
 
 计
193853
99
191914
 
 备注:农业人口数为各乡镇政府报县统计局的数据。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图片2 图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