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指导意见》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始兴县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指导意见
为深化村民自治和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基层民主建设,现就培育发展和完善我县自然村理事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是村民自治的有益补充,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探索实践。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有利于发挥自然村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有利于凝聚社会资源,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组织化水平,促进农村民主管理,增强农村自治能力;有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协同共治的农村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培育发展,确保理事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坚持村民自治。坚持村民的事情村民定、村民的事情村民管、村民的事情村民监督。由2个以上村民小组组成的自然村,要在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
——坚持补位辅助。维护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作为村民自治的法律地位,发挥自然村理事会的补位和辅助作用,配合协助本自然村村务管理小组开展工作,对村民自治形成有益的补充。
——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坚持财务透明、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以及群众的监督,重大及涉及面广的活动要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三、基本内容
(一)定义。自然村理事会是以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农村基层社会组织,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和主要活动区域。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的监督管理,接受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二)职责任务。自然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协助调解邻里纠纷、协助兴办公益事业、协助村民自治。包括:协助发动群众申报和建设竞争性“以奖代补”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协助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民增收;协助开展信用户评定工作;协助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奖教助学和乡风文明;协助落实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协助组织村民代表或户代表集中议事等。
(三)成立条件。自然村理事会要有章程,章程要由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或户代表签名通过;有5个以上理事、主要负责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条件申请法人登记的,需注册资金2000元人民币以上。理事会的名称规范为“乡镇+自然村(小组)+理事会”。
(四)理事成员产生方式。理事会不采用会员制,不吸纳会员。理事成员由自然村在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能遵纪守法的经济文化管理能人、老党员、老干部等有威望、有能力的乡贤和热心为本村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人士中推荐提名,由户代表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或表决通过形式产生,经村党支部审核,由自然村公布后确认成为理事成员。具体操作程序由自然村理事会以章程形式明确。理事成员人数按照自然村人口比例确定(以单数为宜),千人以下的设理事7至11名,千人以上的设理事9至13名。
(五)组织机构产生方式。自然村理事会的组织机构,由理事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三年,改选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
(六)工作制度。自然村理事会要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村(居)委和群众监督。一是明确议事制度。建立健全“三议三公开”制度(即联户代表提议、理事会商议、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公开、结果公开),对辖区内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实行民主议事,由村民作主,做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让群众有表决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共享权。二是每年召开理事会总结大会,对理事成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对不履职的理事,由自然村提出撤换建议,经村党支部审核报乡镇党委同意,由自然村公布。理事会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
(七)资金管理。自然村理事会要对理事捐赠、社会捐助、政府资助及产生的相关利息等资金来源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在理事中分配。有关资金,需经理事长、副理事长同意后方可开支,每年需经有关人员审计后公示财务收支情况。
(八)登记方式。自然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备案。对具备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的,在征得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后,按社会团体登记程序向县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四、培育措施
(一)正确引导发展。各乡镇要发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加自然村理事会活动。要广泛动员和鼓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和外出乡贤等积极加入理事会。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快培育发展。
(二)发挥积极作用。各乡镇要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突出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为载体,以协同共治为抓手,为自然村理事会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让理事会理事有动力、有目标、有抓手、有境界。
(三)开展年度评选。县、乡镇两级要定期组织开展自然村“优秀理事长”、“优秀理事”、“杰出乡贤”评选活动,激发理事会理事履职活力。对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理事长”、“优秀理事”给予适当奖励。有条件的地方应以村歌、村史、公德榜等形式,把乡贤理事公德载史入册。
(四)组织履职轮训。要以县、乡镇党校为主阵地,加强对理事会理事成员的轮训,将优秀理事成员事迹编入教材,邀请优秀理事成员到课堂现身说法,提升理事履职素质和能力,提高群众共建共享的公众参与意识和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工作,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工作。县组织、宣传、社工、民政、农业、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开拓思路、积极引导,加强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尤其是出台带有“以奖代补”性质的激励措施,为自然村理事会发挥作用提供载体。
(二)加强示范建设。各乡镇要在2013年11月前至少建设1-2个自然村理事会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做好示范点有关资料、图片、影像等档案记录保存工作。县委督查室、县府办协调督办股要加强督导,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为自然村理事会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在本地报刊、电视台和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对社会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的自然理事会进行集中专题宣传报道,以生动的宣教形式推动全县自然村理事会发展。
附件:1.培育和发展自然村理事会2013年工作进度
安排表;
2.始兴县 镇 村村民理事会章程(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