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2〕52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乡镇信息 | ||||||||||
乡镇 | | 人 口 | | 面 积 | | |||||
通讯联系 | ||||||||||
主要联系点 | 第二联系点 | |||||||||
姓 名 | | 姓 名 | | |||||||
办公室 | | 办公室 | | |||||||
职 务 | | 职 务 | | |||||||
邮寄地址 | | 邮寄地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固话/手机 | | 固话/手机 | | |||||||
E-mail | | E-mail | | |||||||
应急准备现状(注:若满足则在□内打√) | ||||||||||
□有气象工作分管领导 | □有县、乡镇、村三级信息互动机制 | |||||||||
□有乡镇气象服务站并能发挥作用 | □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气象直通网络电子屏 | |||||||||
□有气象信息员职位,有气象志愿者队伍 | □按规定完成“百村千户”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 | |||||||||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员,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 | □有一个或以上气象灾害避灾场所 | |||||||||
□有一个以上农村气象监测站并正常运行 | □“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取得成效 | |||||||||
乡镇申请意见 | ||||||||||
申请意见: | 日期: | (盖 章) | ||||||||
负责人签名: | ||||||||||
调查评估及审核意见 | ||||||||||
评估意见: | 审核意见: | |||||||||
日期: | (盖 章) | 日期: | (盖 章) | |||||||
签名: | 签名: | |||||||||
企事业单位、重要公共场所信息 | ||||||||||
所属镇 | | |||||||||
申请单位 | | 人 口 | | 面 积 | | |||||
通讯联系 | ||||||||||
主要联系点 | 第二联系点 | |||||||||
姓 名 | | 姓 名 | | |||||||
办公室 | | 办公室 | | |||||||
职 务 | | 职 务 | | |||||||
邮寄地址 | | 邮寄地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固话/手机 | | 固话/手机 | | |||||||
E-mail | | E-mail | | |||||||
应急准备现状(注:若满足则在□内打√) | ||||||||||
□有24小时气象警报接收点和接收装置 | □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分发渠道 | |||||||||
□有灾害影响期间24小时值班场所 | □有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 | |||||||||
□有气象信息员 |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 |||||||||
□有气象灾害避灾场所 | □有天气实况报告或气象灾害监测设施 | |||||||||
□有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 | | |||||||||
申请单位意见 | ||||||||||
申请意见: | 日期: | (盖 章) | ||||||||
负责人签名: | ||||||||||
调查评估及审核意见 | ||||||||||
评估意见: | 审核意见: | |||||||||
日期: | (盖 章) | 日期: | (盖 章) | |||||||
签名: | 签名: | |||||||||
内 容 | 基本分 | 评分方法 | 实得分 |
建有“五有”(有职能、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考核)标准的乡镇气象服务站,在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影响期间有可以担负24小时值班且通信畅通的工作场所。 | 10 | 有五有标准的气象站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 | |
镇气象服务站要有牌子,有班子,年初要有年度计划,年底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县气象局备案。 | 8 | 有牌子、班子、计划、年度总结,各得2分 | |
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分管领导,有一名以上的乡镇气象信息员,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以上的气象信息员。 | 8 | 有分管领导得2分 有镇气象信息员得2分 有村气象信息员得4分 | |
有乡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有安全的避灾场所,可在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安置转移人员。 | 8 | 有应急预案得3分 有演练得2分 有避灾场所得3分 | |
有可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的自动气象站及其他监测设施,并能向县气象部门进行数据传输。 | 6 | 没有则不合格 | |
有渠道或设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固定电话、传真、电脑网络、广播、电视)能够接收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能与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视频会话系统保持通信畅通。 | 8 | 有3种渠道或设备得3分,每增加一种加1分,通信畅通得2分 | |
有及时向辖区传播分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和设施,如公众显示屏、网络、公告信息栏等。 | 6 | 3项以上得6分 每少一项扣2分 | |
能够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害信息和其他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时开展或协助县气象部门人员进行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和处置。 | 10 | 有灾情不上报不得分 | |
有面向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 6 | 制定培训计划得2分,开展宣传培训活动4分 | |
有“县、乡镇、村”三级信息互动机制,积极推进气象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 5 | 没有则此项不得分 | |
有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有2个以上的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村,乡镇人员密集区有一个气象防灾科普窗。 | 10 | 有组织领导体系2分,有2个以上科普村6分,有气象防灾科普窗2分 | |
遇气象灾害袭击,防御措施得力,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无重大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 15 | 未因灾造成重大伤亡10分,无重大经济损失5分,获县级表彰加10分 | |
总 分 | 100 | | |
内 容 | 基本分 | 评分方法 | 实得分 |
建有气象灾害警报点,在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影响期间有可以24小时值班的工作场所,保持通信畅通。 | 10 | 有灾害警报点得5分,有值班工作场所得5分,通信不畅通扣3分 | |
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分管领导,有至少一名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 10 | 有分管领导得5分,有气象信息员得5分 | |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有安全的避灾场所,可在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安置转移人员。 | 15 | 有应急预案得5分,有避灾场所得10分 | |
有可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的自动气象站及其他监测设施,并能向县气象部门进行数据传输。 | 8 | 没有则不合格 | |
有渠道或设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固定电话、传真、电脑网络、广播、电视)能够接收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 10 | 有3种渠道或设备得3分,每增加一种加1分 | |
有及时向辖区传播分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和设施,如公众显示屏、网络、公告信息栏等。 | 10 | 2项以上得10,少于3项每少一项扣5分 | |
能够及时收集上报气象灾害信息,并及时协助县气象部门人员进行气象灾害现场调查和处置。 | 12 | 有灾情不上报不得分 | |
有面向员工的气象科普活动和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 10 | 制定培训计划得4分,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各得6分 | |
遇气象灾害袭击,防御措施得力,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无重大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 15 | 未因灾造成人员重大人员伤亡得10分,未因灾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得5分,防灾救灾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加10分。 | |
总 分 | 100 | | |
内 容 | 基本分 | 评分方法 | 实得分 |
有气象警报接收固定渠道或接收装置(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固定电话、传真、电脑网络),能够接收县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信息。 | 15 | 有3项得15分,少于3项每少一项扣5分,3项以上每增加一项加3分 | |
有气象灾害防御分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 10 | 有分管负责人、有气象信息员各得5分 | |
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办法或方案。 | 15 | 无则此项不得分 | |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在本单位、本行业及时传播分发。 | 10 | 无则此项不得分 | |
灾害影响期间具有24小时通畅通信的设施和联络方式。 | 10 | 每出现一次通信不畅扣3分 | |
有面向职工的气象科普活动和气象灾害防御培训计划,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 | 15 | 制定培训计划得5分,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得10分 | |
能及时上报气象灾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 10 | 有灾情不上报不得分 | |
遇气象灾害袭击,防御措施得力,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无重大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 15 | 未因灾造成人员重大人员伤亡得10分,未因灾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得5分,防灾救灾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加10分。 | |
总 分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