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2〕53号
关于印发始兴县2012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始兴县2012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公安消防大队反映(联系电话:3333720)。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
始兴县2012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十八大期间和冬春交替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将2012年10月15日至2013年3月28日定为全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重点防护期。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我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严石磊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陈春银、县公安局副局长钟运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朱志勇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朱志勇同志担任。各乡镇要参照县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要进一步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和巩固公众聚集场所、“四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校校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检查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切实推动“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各项排查数据准确无误录入“清剿火患”战役实时统计系统。要针对今冬明春火灾规律和特点,结合圣诞、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的原则,做到“定人、定岗、定量”,全面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按照新《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有关要求,用足用好新的监督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将坚决挂牌督办,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业整改,确保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
(三)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提升农村防控火灾的能力。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推动乡镇、农村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村庄整治标准》的要求,逐步建立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以乡镇、村群众志愿(兼职)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督促乡镇、村落实《农村建筑防火规范》,着力整治“三小”场所和“城中村”火灾隐患。推动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深入开展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生活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认真制定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县形成集中宣传的高潮。各乡镇要贯彻新《消防法》,推动落实各行业、系统和各单位、村(居)委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县司法、科教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和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劳动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县文化、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介和已有的宣传橱窗、手机短信、开放消防站等宣传阵地,以消防宣传“五进”、“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四小’场所六告知”等为载体,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大力营造社会化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的消防培训,不断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节日庆祝物品一律摆放在室内,严防各类外来因素产生火灾事故。
(五)做好执勤备战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灭火救援联合演习,提高多部门灭火救援处置水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根据今冬明春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加强今冬明春灭火救援技术战术训练,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实地演练。要将企事业单位保安消防队伍和“三合一”消防大队纳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充分发挥地方消防力量的作用。要严格落实值班执勤战备措施,强化执勤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今冬明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高发期。各乡镇要把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冬季防火工作抓紧抓实。
(二)强化督导、确保成效。今冬明春防火期间,县公安消防大队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成立督导组,适时督促检查辖区内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监管。各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抓好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期间,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工作突出的,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社会单位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撰写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总结,并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送至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白洪洋,联系/传真电话:333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