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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始兴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始府函〔201777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始兴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7始兴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安办反映(联系电话:3332733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2017始兴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府办〔201731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韶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府办电明2017152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2017年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净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

贯彻实施广东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修复项目库。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分工负责)推进土壤风险管控、支持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环保局、县经信局分工负责)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处理好调整种植结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食安办、农业局、食药监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分工负责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治理

推进农业、渔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三园两场(果菜茶标准园、禽畜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推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落实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大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力度,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分工负责)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农业局负责)加快建立生产环节与市场流通环节管理衔接机制。农业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治理

创新监管制度、监管理念、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药监局、质监局分工负责)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管理,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推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对3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加大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者监管力度,推动对小摊贩、小餐饮实行集中规范管理。(食药监局负责)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食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分工负责)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标识标注。质监局负责)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县发改局负责)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长效机制建设。食药监局、农业局、工商局分工负责)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药监局、教育局、人社局分工负责)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落实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实现2017年食品检验量达到1.5批次/千人·年。食药监局负责)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监督抽查)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方案,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食药监局、农业局、卫计局、质监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综合分析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舆情监测数据,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研究提出防范举措。食安办、农业局、卫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加强应急工作,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食安办、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安办、食药监局、县保险行业协会分工负责)

五、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市场需求调整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农业局负责)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经信局、发改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食药监局、农业局分工负责)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食安办、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推动提升食品冷链物流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县经信局、发改局、农业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重点敏感食品走私打击力度,严惩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和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等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组建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产品认定专家库,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

落实市十三五食品安全相关规划,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将落实抽检、执法装备、信息化、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经费安排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标,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公安局、农业局、质监局、财政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食药监局负责)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食药监局负责)制定鼓励政策,发挥社会检验检测资源作用,应用互联网+检验检测技术,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业态发展。农业局、卫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通过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与鼓励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示范。县经信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应用。食药监局、县经信局分工负责)

八、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县食安办、乡镇政府分工负责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双安双创),全面探索可供借鉴的食品安全治理经验。食安办、农业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组织对各乡镇政府和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食安办、考核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委宣传部负责)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展示双安双创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县科协分工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常识教育。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贯彻实施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改局、经信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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