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适老版
政府首页
走进始兴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首页
走进始兴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转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08 08:59:55
字体:[
大
中
小
]
始人社〔2018〕35号
关于转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韶府办〔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实施意见,主动对接,共同推动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工作的开展。
附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异地创业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