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办〔2013〕1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对“两违”建筑不予提供水电等公共服务实施方案
》业经县政府第29次县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310333)。
2013年12月26日
始兴县对“两违”建筑不予提供水电等公共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对“两违”建筑不予提供水电等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3〕191号)文件精神,为整顿和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县政府决定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两违”)不予提供水电、管道燃气及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
始兴县城镇规划区范围。
二、不予提供公共服务的类型
停止进行供水、供电、供应管道燃气及提供电信(包括固定电话、宽带等)、有线电视服务(以下简称“五停”)。
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对尚未报装或已报装但尚未提供服务的各类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不得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对已提供服务的,要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停”。
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未到相关单位报装,私自从周边用户获取上述“五停”范围内的公共服务的,提供服务的单位对其获取服务的源头用户终止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未投入使用的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实行“一刀切”、全部实行“五停”;对投入使用的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五停”。
(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五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辖区内需要实行“五停”的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实施“五停”。
(三)行业管理的原则。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出台可操作性强、易于被社会各界接受的实施细则,并具体负责实施。
四、实施办法
(一)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在受理用户申请时,对正在施工的项目,需要审查该场所的合法用地、合法建筑等方面的证件原件,并复印存档备查,否则不得受理;对已完成建设的项目,需要审查合法的房产或用地、规划证明原件,并复印存档备查,否则不得受理。具体条件及实施细则由各单位根据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报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其实施情况接受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
(二)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对认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业主(或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私自提供水、电、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者)有权单方面终止提供的服务。此外,上述部门还应积极研究,出台其它有效措施。
(三)国土执法部门确认为违法用地、城管执法部门确认为违法建筑后,应函告县政府及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由县政府牵头,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配合,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五停”。
五、责任追究
各乡镇人民政府不积极履行职责,组织相关单位对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实施“五停”不到位的,由县政府、县纪检监察机关或县组织人事部门采取责令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等追究方式处理。
县直有关单位不积极履行职责,对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实施“五停”不配合的,由县政府、县纪检监察机关或县组织人事部门采取责令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等追究方式处理。
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不承担社会责任,对违法用地项目、违法建筑实施“五停”不全力配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采取责令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等追究方式处理。如其行为可能造成影响整个供应网络安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县安监、工商等部门介入调查,必要时实行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决对违法建筑实施“五停”。
(二)及时汇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每季度向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五停”工作开展情况,要有具体的数据、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问题,下一季度的工作思路等内容。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3310333,传真:3334227,邮箱:sxxgtzyj-zfjc@163.com。
(三)加强协作,及时解决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县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责,定期督导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同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扩大宣传面,加强对“五停”工作意义及要求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表明政府强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决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