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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1620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2016年2月29日始兴县人民政府十四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县委农办反映(联系电话:3330429)。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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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统一部署,以及全省基层工作会议及《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韶财农〔2015〕255号)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打造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政残联、农林水、国土资源、人口党建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于一体,面向基层群众的县、镇、村(社区)三级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最终实现公共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到2016年底,全县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到5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整合资源,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

将现有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纳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功能无缝衔接;建设统一标识的县、镇、村(社区)三级“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及场所,明确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权责,公共服务工作人员进驻到位。

1.设立县公共服务中心。将现有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作为县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加挂“始兴县公共服务中心”牌子。由分管行政服务工作的副县长凌雪峰同志任主任,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县级职责范围内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凡符合条件的,均须进入县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理。各进驻单位审批人员必须在办事大厅进行审批办结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负责人。协助单位:县监察局。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3月底前完成。)

2.设立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在现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各乡镇要整合“七所八站”所有职能,建设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事大厅撤销原“(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牌子,统一挂“XXX(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牌子。由分管基层治理工作的乡镇领导任中心主任。乡镇级职责范围内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乡镇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进驻后,乡镇“七所八站”均不得在原单位直接受理相关业务。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公共服务岗位;要明确各进驻部门(岗位)的公共服务职责;要整合优化“七所八站”的工作人员,充实乡镇公共服务中心队伍。“七所八站”的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全力支持、协助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负责人、七所八站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4月底前完成。)

3.设立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已有的村便民服务站基础上,建设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撤销原“村便民服务站”牌子,统一挂“XX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的牌子。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作为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办公场所,集中受理村(社区)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代办县镇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其余工作人员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包括整合现有的计生专干、护林员、大学生村官等进入村(社区)管理服务队伍;或者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购买服务,解决基层公共服务站人力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4月底前完成。)

(二)明晰权责,规范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和项目。

1.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权责,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明确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乡镇、村(社区)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4月底前完成。)

2.编制《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根据各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权责清单,理清各级公共服务内容,确定公共服务基本事项,编制出《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在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网上办事大厅公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及各进驻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4月底前完成。)

3.编制各级《综合服务工作指南》。根据编列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确定县级、镇级、村(社区)级公共服务基本事项,理清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形成项目清单,在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在县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本辖区《综合服务工作指南》,详解县、镇、村(社区)三级工作职能及办理业务权限,办理业务要求等事项,提高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及各乡镇、各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4月完成。)

(三)优化整合,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信息网络系统。

按照连接畅通、简便高效、信息安全、运行稳定的工作要求,整合现有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

1.整合县级各部门原有公共服务有关信息系统,统一链接到县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实现村级网络、镇级网络与县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推进县、镇二级政府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纵向链接到市,争取实现全市面向城乡居民一个“网上窗口”提供服务,形成“纵向到底,连接城乡居民;横向到边,整合各级部门”的全市基层公共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各乡镇、各进驻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6月底完成。)

2.以县级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实现基层公共服务“线上服务大厅”与“线下服务中心”无缝连接。在线上,县、镇政府有关部门在网上办事大厅后台逐级审核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在线下,所需书面材料由乡镇、村(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送至县、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事项办结后,通过县、镇、村三级综合服务中心,逐层回传给办事群众,实现服务流程无缝对接。为畅通群众办事议事渠道,强化公众监督,设立公共服务热线电话,对政府服务事项进行查询、监督、评价。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县政府绩效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各乡镇、各进驻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6月底完成。)

3.打通县、镇、村(社区)三级网络连接,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依托目前已经延伸到村(社区)的网络平台,实现村(社区)级网络、镇级网络与县级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应配备1台(套)以上的自助办事一体机、相应的高清扫描仪、网络交换机、打印复印设备等办公设备。镇级公共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要求,统一调配镇级办公电脑、高清扫描仪、网络交换机等办公设备,保障镇级公共服务中心信息服务需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6月底完成。)

(四)规范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三资”监管对接公共服务平台。

1.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县镇(乡)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力建设好标准化电子招投标室。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编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6月底完成。)

2.完善镇村“三资”管理服务平台。逐步规范完善“三资”监管及信息公开等制度,纳入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管理。实现与党风廉政监督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各乡镇要加快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确保“三资”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把辖区内资产、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在网上实时公开,规范乡镇的交易活动。要严格落实农村财务定期结算制度,逐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农村财务公开制度,拓宽便民化公开渠道,推行财务收支“晒账”制、网络终端实时查询制、网络信息实时反馈制、超时结算预警制。要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考核制度,推动监管常态化,强化“三资”监管约束机制,依法打击恶意逃避监管行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委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6月底完成。)

(五)完善机制,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按照“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县、镇、村(社区)三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

1.成立县镇两级公共服务管理考核机构。县公共服务中心下设管理考核办公室,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县级各办事大厅和镇级公共服务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考核;镇公共服务中心下设管理考核办公室,由镇政府抽调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办事大厅的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基层治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各乡镇、各进驻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底前完成。)

2.建立标准化的外部办事流程。对于城乡居民申请的办理事项,由县、镇、村(社区)根据职责和权限,对于每一项业务均制定标准化的办事流程图,对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明确。相关公共服务信息要在县、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及各职能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底前完成。)

3.建立标准化的办事内控规程。明确县、镇、村(社区)办理公共服务业务的内控规程,将办事规程逐一标准化。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五个环节,对于逾期没有办结的业务,要设立提醒机制,督促业务部门加快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及各职能单位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底前完成。)

(六)健全制度,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经费保障水平。

1. 建立多元化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在全面统筹省、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资金的基础上,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本级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标的完成。2016年度安排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278.6万元,一次性给予每个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补助5万元,每个村级公共服务站补助1.8万元,专项用于基层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和配备设备设施。二是将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和平台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得成、用得好,为基层群众提供长期优质服务。从2017年度起,给予每个村级公共服务站运行补助1万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财政局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3月底前完成。)

2.创新公共服务保障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层公共服务。各级政府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研究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化方式,属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等事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原则上可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3月底前完成。)

3.建立健全三级公共服务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推行“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社区)”的管理考核模式。各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经费下拨要与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挂勾,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县财政根据县公共服务中心考核办的考核结果下拨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各乡镇根据本乡镇考核办的考核结果下拨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禁止“不考核就下拨运行经费”现象,否则将取消该镇的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考核按季度进行,运行经费也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下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基层治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工作落实时间节点:2016年11月完成。)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同时向省报备并启动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2月—6月)2月中旬启动工作,3月底完成启动。6月底前,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办公场所落实到位,正式挂牌运行;各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事功能。

(三)督查检查阶段(2016年10月)10月初,结合县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安排,全面督查各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各镇村(社区)要根据县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督查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整改,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2月底前,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工作,同时,做好迎接省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的全省基层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成立“始兴县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何晓域同志、凌雪峰同志担任,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县长凌雪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农办主任周文华同志、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肖家锋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孙庞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其中,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县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副县长何晓域同志负责、凌雪峰同志协助。由县委农办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指导,推进乡镇、村(居)两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网络建设。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问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平台建设的横向拓展和纵向整合,围绕“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宗旨,全面深入整合各级平台、公共服务内容、工作人员、经费及网络资源等。要制定本单位的“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建设目标,明确建设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建设工作任务完成,管理到位。

各乡镇、村(社区)主要领导要确保经费、人员和场所投入到位,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要争当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先进典型。

(二)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加紧落实。加强横向的协调配合、纵向的业务指导,为各级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人、财、物保障。

(三)深度整合,严格管理。由县委农办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配合,认真核查、整合县、乡镇、村(居)现有政务服务平台资源,明确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所需基本设备,由县财政局统一采购分配。

由各乡镇、村(居)负责公共服务中心场所建设和运营,运营经费按照相关补助办法由财政统筹拨付。

县委农办要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规章制度,明确公共服务内容,项目和办事流程,确保三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便民高效,力争打造一批亮点突出的乡镇、村(居)公共服务平台。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工作目标、步骤及措施,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广泛宣传,让全社会关注、支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同时,要深入开展公共服务培训工作,分两类进行:一是信息化设备及系统的使用、维护等通用类培训,由公共服务平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二是进驻事项业务服务类培训,由各进驻事项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强化训练,实地操作,实例测试,提高县、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确保各级服务平台快捷高效运行。

(五)严抓考核,加强督查。县委、县政府将把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相关部门要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廉政情况、民主评议等各方面加强对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行为,及时通报督查、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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