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2016〕8号
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并明确政府内部审批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始兴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始兴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
附件1
始兴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共13项)
序号 | 审批部门 | 职权名称 | 处理决定 |
1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保安服务收费 | 取消政府指导价,由市场调节。 |
2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全县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 |
3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 |
4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宗教教职人员超出确定的教务区域跨县举办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 |
5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大型宗教活动备案 |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 |
6 | 县财政局 | 县级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 | 取消。 |
7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年审 | 取消。 |
8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取消。 |
9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现售备案 | 取消。 |
10 | 县水务局 |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取消。 |
11 | 县水务局 |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审核意见 | 取消,参照省改由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时征求同级水利部门意见。 |
12 | 县水务局 | 小水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 | 取消,参照省改由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时征求同级水利部门意见。 |
13 | 县水务局 | 机电排灌工程重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 | 取消,参照省改由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时征求同级水利部门意见。 |
附件2
始兴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共7项)
序号 | 审批部门 | 职权名称 | 处理决定 |
1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管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2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全县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3 | 县国土资源局 | 县属权限农用地转用审核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4 | 县环境保护局 | 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审核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5 |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县级广播电视台开办的群众参与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6 | 县保密局 |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涉密人员审核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7 | 县保密局 | 不宜招标的涉密工程、涉密采购项目认定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