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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15年度始兴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始府办〔20159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15年度始兴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变更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始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9个单位确定为2015年度始兴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详见附件)。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的有关职责,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2015年度始兴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览表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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