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办〔201833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3334208)。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始兴县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始兴县2018年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府办〔20187号)和《关于印发始兴县2018年服务企业招工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府办〔201814号)文件精神,为营造我县良好的用工环境,保障我县招工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均等政务服务 

  (一)改善职工随迁子女就学环境。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继续对县内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入学手续,指导县内和各乡镇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本地实际,认真执行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的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对家庭确有困难的随迁高中阶段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文体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优化职工办理证照流程。各有关部门要畅通职工办证绿色通道,精简职工办证所需的各种材料,对无法亲自办理的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协调办理。提供职工办证便利措施,在园区和各企业宣传栏、公开栏张贴办证流程和所需材料,加强职工对办证内容和流程的了解,缩短办证时限。倡导网上办证和扫码快捷支付等,尽量让职工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市社保局始兴分局) 

   二、优化生产生活环境 

  (一)美化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在县工业园区各片区建立公园,提高园区美化绿化率。各企业内部美化绿化率达20%以上,园区和企业内部道路两边绿化率100%,切实改善厂容厂貌。(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二)督促企业优化生产环境。监督企业依法完善生产设施设备,做好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联、县质监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加强对园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急解决重大突发事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的寻衅滋事、恶意阻工等行为,保障企业及职工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保障职工饮食安全。各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自查摸排,消除饮食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企业加强餐饮管理,对企业饭堂及周边餐饮行业的饮食安全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企业) 

  (五)完善职工就医环境。在沙水工业园区设立卫生站,鼓励大型企业设立医疗室,并纳入我县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卫生站和卫生室需配备至少一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务人员和常规性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保障,提高园区和企业医疗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六)改善园区企业周边商业环境。规划设立园区商业街,推进生活超市、餐饮店铺和便利店入驻园区,为入驻商家提供水、电、房租、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或补贴政策,吸引商家进驻园区,切实满足园区企业职工生活物质需求。(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始兴供电局) 

  (七)改善园区企业交通环境。建立覆盖园区的公共交通网络,与县城公交系统相接驳,切实解决园区最后一公里问题,满足园区内部出行需求。畅通园区至县城中心交通网络,在企业上、下班高峰期和节假日增开公交班组,确保员工正常上、下班和满足员工节假日进城需求。(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八)优化园区企业通信网络环境。建立覆盖园区和各企业的通信网络,广电、通信等部门要开通园区各企业内的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宽带网络,畅通通信网络,保证网络稳定、提升网络速度以及增强信号热点,加快园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广电台、电信始兴分公司、移动始兴分公司) 

  三、培育企业文化 

  各企业要加强自身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行为规范,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培育职工素质和优良传统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引导企业设立文化活动室和休闲体育活动等场所,配置休闲健身器材等相关设施,举办职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业余文化。县旅游局要尽快实施员工日免费游始兴本地景点优惠政策,同时组织优质企业优秀员工参加韶关市百企千人旅游优惠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努力营造轻松、和谐的工作及生活氛围,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企业) 

  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一)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各企业要依法提供弹性福利、员工激励、员工节日福利、员工补充保险、企业餐补税优、员工体检、员工心理咨询等在内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法定强制性福利,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严格执行带薪假期,倡导企业提供餐会补贴,提供交通服务或交通补贴,提供教育培训福利、住房福利、购车福利、补充养老福利,在企业内增设文娱体育设施,为企业吸纳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经信局、各企业) 

  (二)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指导各企业工会建设,依法选举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设立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建立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设立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建立工会工作绩效考评制度,督促工会为会员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各企业) 

  (三)加强用工管理。落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提高企业信誉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信局) 

  (四)开通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申请追讨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畅通职工维权之路。(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 

  (五)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清理行动。加强对本地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每个季度定期对我县劳务派遣公司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规范其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行为,防止非法劳务派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审查,依法发放牌照,把好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关,依法查处劳务派遣公司及企业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取缔无办公场所的劳务派遣公司。(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加大非法用工打击力度。每个季度定期对我县各企业用工进行排查,做好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用工备案手续,加强未成年人劳动监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五、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我县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涉及多个责任单位负责的措施,由排在首位的单位牵头抓总。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并于20186月底前拟订好各项措施具体的实施方案报送到县人社局。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牵头单位,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机制,加强考核。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每年底由县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推进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工作格局,切实营造我县良好的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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