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下达2021年度营造林生产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

2021年是全省“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扎实推进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韶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韶林函〔2021〕36号)要求,今年上级下达我县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16147亩(其中人工造林2990亩、退化林修复7934亩、封山育林5224亩);高质量水源林工程10423亩(其中造林类9190亩、封山育林1233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用于配套开展高质量水源林造林工程2635亩),高质量水源林新造林抚育任务6437亩;中央财政森林(中幼林)抚育任务14220亩(其中2020年9400亩,2021年4820亩);大径材培育6667亩。总体来看,我县营造林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为“十四五”林业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目前,我县已进入立春雨季,给春季造林备耕和植树造林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抢抓林时,加强组织领导,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前提下,迅速落实造林用地,完成造林备耕和苗木准备,尽快掀起春季造林新高潮,确保如期保质完成2021年上级下达的营造林任务。现将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保障植树造林顺利推进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前摸底调查、落实造林用地,谋划造林方案,及早规划设计,以充足的准备抓住今年春季降雨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对春季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春季造林列入近期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早抓实;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组织专业队伍摸排落实造林用地,编制规划设计和实施造林;要加快造林用地的落实,特别是落实好重点生态区域的造林用地工作,抓好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和植被恢复;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对群众造林的指导,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镇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做好统计工作,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苗木调剂,着力保障造林苗木有效供给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调查了解本辖区和周边区域的苗圃储苗情况,了解掌握今春用于工程建设用苗(特别是乡土珍贵树种)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突出解决林业种子、育苗等“卡脖子”问题,提高优质乡土苗木供给;要对本地植树造林苗木总体需求和调剂总量作出预测,制订工程造林、群众造林、义务植树的供苗方案;要加强苗木供求信息沟通和公开,做好种苗调剂、调运工作,特别是育苗量较少的地方,要优先确保义务植树和工程造林苗木量,保障优质造林苗木的有效供给;要严把苗木质量关,坚持科学造林绿化,大力推进“多树种、多层次、多混交”的造林模式,确保造林出成效。

三、加强质量管理,着力保障植树造林建设成效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认真落实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制度,建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信息交流群,施工前后要保存对比照片,确保每个造林点的每项工序都有专人负责质量、档案管理;整地打穴工序要按照作业设计的规格,严防施工队伍偷工减料的行为;施肥工序要确保基肥足量到位;植苗工序要严禁不合格的小苗、弱苗上山,坚决杜绝病苗上山;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严格执行营造林技术标准,强化造林抚育管护措施,落实营造林质量责任制,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植树造林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造林成效,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一片,成活一片。

四、落实疫情防控,着力保障植树造林风险管控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春季造林期间疫情防控硬仗;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四方责任”部署要求,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责任,突出抓好林业部门防控职责落实;要主动靠前服务,积与造林施工企业沟通,落实留韶、返韶人员管理机制,落实防疫复工培训,确保政企在疫情防控局面下开展造林绿化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科技优势,积极采用“高清卫片+无人机实地航拍”的林地调查方式,准确把握林地现状,减少人员外出,加大造林机械作业投入力度,快速高效推进造林备耕;要优先安排外地留韶和本地员工返岗复工,结合林业生产实际,加强对春节前后造林备耕、采伐作业等施工人员的健康管理,织牢织密防控疫情输入防护网,确保防控力量不减、措施不松、管控到位。

五、全面精细管理,着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上图

   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从今年起,国家下达的重点造林任务将实行“直达到县、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各乡镇及国有林场要以最新的森林资源管理图为基础,将上级下达的高质量水源林(包括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造林任务全部落地上图,待国土三调结果公布后,及时做好与森林资源管理图比对调整。造林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将重点项目造林任务“落地上图”情况于10月初报县林业局审核;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禁止耕地 “非农化”“非粮化”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

 

附件:始兴县2021年营造林生产任务表.xlsx

始兴县林业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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