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把握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2015)108号)等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和规范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有效推动全员执法,强化重点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根据三定方案,局相关股室依据本股室执法人员数量、所监管行业情况等相关考量因素,各自确定执法人员数量、执法工作日和企业名单,并具体负责本股室执法计划的实施。(具体见附件1:2021年度各执法机构监督监管执法占用工作日测算表)

      四、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第十一条规定,明确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做到重点检查单位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如下:(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五)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六)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2021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五、监督监管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结合我县实际,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三项制度”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加强以下内容的执法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具体安排计划见附件3: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附件4:2021年度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

     六、行政许可

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主要行政许可事项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具体安排计划见附件5: 2021年度行政许可执法工作计划表)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以“依法治安”为理念,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平台,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在全县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为我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造有利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规范培训流程,严格考核发证程序。

(三)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意识。坚持“以执法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原则,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建档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八、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厅函〔2016〕256号)和《关于印发<始兴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办法><始兴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韶工商〔2017〕43号)文件要求,结合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和总体部署,确定2021年度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项目,内容和方式等相关事项。(具体安排计划见附件6: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项目计划安排表)

九、组织实施

(一)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各行政执法机构要根据本机构内部职责清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及季节特点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具体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

(二)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采用“双随机抽”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各行政执法机构在检查前应登录《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子项目,根据监督检查目的、重点等内容和要求创建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随机产生执法人员和执法检查对象。

(三)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行动。

1.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各行政执法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所在部门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事项。

2.准确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各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安排一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登录该系统“巡查检查”子项目中制作和打印《现场检查记录》。如现场无法登录,应在检查时先行书写纸质《现场检查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5天内再行登录该系统补充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应如实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3.依法采取现场处置措施。现场检查时,对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现场处理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4.及时完善现场检查档案。现场检查结束后,各行政执法机构应及时完善现场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行政强制、整改复查等相关法律文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和录像等相关材料。

(四)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1.实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各行政执法机构应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根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制度》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主动、规范地公开生产经营单位违法信息及随机抽查结果,强化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完善年度计划考核机制。适时通报各行政执法机构年度计划的进展,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十、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实施年度计划。各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组织实施,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抓手,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改进方式,强化源头执法,狠抓隐患治理,推进长效监管。

(二)突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关于分类分级监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掌握行业特点和区域差异,抓住安全生产监察重点,认真制定并细化计划,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培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各行政执法机构要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为契机,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增强守法、用法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依据准确、量罚合理、文书规范、档案完备”。同时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全面实施。

附件:1.2021年各执法机构监督监管执法占用工作日测算表

2. 2021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3.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

4.2021年度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

5. 2021年度行政许可执法工作计划表

6.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项目计划安排表


附件1 始兴县应急管理局各执法机构监督管理2021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docx

附件2  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单.xlsx

附件3  2021年危险化学品监管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xlsx

附件4  2021年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xlsx

附件5:2021年度行政许可执法工作计划表.doc

附件6:2021年度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项目计划安排表.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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