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粤应急规〔2021〕4号)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省应急管理厅函〔2020〕75号)等要求,特编制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检查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核定纳入2023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数量共4人,分别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2人、安全生产基础股2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996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9)×执法人员数量(4)=996个工作日。
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498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基础股498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574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十项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3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74个工作日。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287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基础股287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37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六项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3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370个工作日。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185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基础股185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52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996)-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574)-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70)=52个工作日。
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26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基础股26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函〔2017〕150号)规定,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粤应急规〔2021〕4号)要求,结合县应急管理局年度重点工作,在2023年度组织开展12项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安排详见附件2-3)具体如下:
1.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所属行业领域:烟花爆竹
重点单位数量:62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时间安排:2023年1-5月
2.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隐患排查
所属行业领域: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3.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检查
所属行业领域:金属冶炼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4.粉尘涉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所属行业领域:粉尘涉爆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5.地下矿山复工复产专项检查
所属行业领域:非煤矿山
重点单位数量:2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1-3月
6.汛期矿山(含尾矿库、头顶库)安全生产检查
所属行业领域:非煤矿山
重点单位数量:10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4-8月
8.单班下井超30人地下矿山专项检查
所属行业领域:矿山行业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9.头顶库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所属行业领域:尾矿库中的头顶库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4-5月
10.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所属行业领域:金属冶炼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11.粉尘作业场所三十人以上的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所属行业领域:粉尘涉爆
重点单位数量:1家
计划检查频次:1次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股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五、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县内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拟在2023年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3项一般检查项目(详见附件4)。
1.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检查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
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
抽查数量:2家
检查时间:2023年1-12月
2.安全生产执法警示行动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
抽查数量:10家
检查时间:2023年6-9月
3.明查暗访专项执法行动
牵头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
抽查数量:8家
检查时间:2023年6-12月
六、组织实施
本计划涉及的现场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必须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来组织实施。
(一)现场监督检查
1.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有关股室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通过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等事项。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有关股室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照《现场检查方案》实施监督检查。要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规定,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视听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3.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有关股室应当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排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等现场处理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始兴等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4.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有关股室要定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5.完善现场检查档案。现场检查结束后,有关股室应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完善现场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行政强制、整改复查等相关法律文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照片和视听等相关材料。
(二)随机抽查
1.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依据《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粤应急办〔2020〕5号),有关股室在实施对纳入重点检查单位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般检查单位”的,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有关股室在开展监督检查前应通过登录“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随机产生执法人员和执法检查对象,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
2.公开检查结果。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的,有关股室应按照规定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系统或信息平台上公开检查对象的名称、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七、相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各有关股室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要根据我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和季节特点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制定月度、季度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计划。要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过程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确需对年度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股室要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难点和存在问题,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电停供等各类执法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要求,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有效惩戒,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有关股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附件:
1.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安排表
3.安全生产基础股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安排表
4.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般检查安排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1-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xlsx
附件2 2023年危险化学品监管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xlsx
附件3-安全生产基础股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安排表.xls
附件4-始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一般检查安排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