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新招录无住房公务员及事业干部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始兴县人民政府《始兴县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管理办法》(始府规〔2023〕3号)规定,现将我县2026年度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2026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新招录、无自有住房的公务员及事业干部。
二、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县房地产管理所领取《始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3.劳动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公务员需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人员需提供县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4.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查档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所有申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县房地产管理所三楼办公室(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联系电话:0751-3333527。
(三)县住管局会同县人社局、县房地产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审核通过后,在7天公示期内无社会公众异议的,为申请人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手续。
三、申请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特此通告。
附件:1.始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公务员)
2.始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事业人员)
始兴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