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9年9月27日,始兴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城区实行大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始公通〔2019〕1号),《通告》发布以来,为规范我县城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已于2024年11月1日期满。2022年9月,公安部交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城北片区、城西片区内学校、住宅小区集中,人流量、交通流量大,城区受道路条件制约,大部分道路交通设施难以改造升级,道路交通设施供给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出行需求;同时中、大型货车体型大,视野盲区较多,对道路通行条件要求高,在城区道路通行,容易造成城区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增大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降低了道路整体运行效率。
为加强我县城区道路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情况及城区货车道路运行现状,制定《始兴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适当放宽城区货车限行措施。
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关于城区实行大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始公通〔2019〕1号)于2024年11月1日期满后,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情况对城区货车限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制定《始兴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新政策沿袭了旧政策限行时段、载物的规定要求、特殊载运的审批规定等大部分规定,只是对限制大货车通行的区域和车辆类型作出相应调整,在原《关于城区实行大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限行区域范围的基础上,将城北片区的永安大道(丹凤西路路口至城东路路口)、城北路(永安大道路口至迎宾大道路口)和城西片区的丹凤路、兴平路(丹凤路路口至丹凤西路路口)、沿江北路(金润大桥环岛路口至兴隆大道路口)纳入大货车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同时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工作要求,对限行车辆类型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整车长度不超过6000mm、宽度不超过2200mm、高度不超过2800mm的中型厢式货车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作限制通行规定。
三、主要内容
《通告》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说明通告制定的依据。二是说明大货车的定义。《通告》“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是依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对机动车规格分类的规定,“中型货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载货汽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三是说明限制大货车通行的时间、区域和允许通行时段及非通行时间通行的审批。四是说明大货车绕行限行区域的路线。五是说明大货车在限制通行区域允许(批准)时间通行要遵守的车辆时速要求。六是说明不受限制的车辆类别。七是说明大货车载物的规定要求和特殊载运的审批规定。八是说明违反通告的或不听从公安民警劝阻,拒绝、阻碍执勤民警执行公务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是说明通告实施的时间和有效期。
四、政策依据与目标
(一)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5.《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7.《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规〔2022〕13号)。
(二)管理目标。
以降低大货车对城区交通的干扰,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降低交通事故率,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提高交通出行的安全性和可靠度。
五、适用范围
《始兴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适用于在始兴县城区行驶的大货车及车辆驾驶人。
六、预期效果和政策影响
(一)预期效果(目标任务及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实施本《通告》,将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大货车的通行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降低交通事故率,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推动绿色交通发展,促进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通过优化大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城市物流配送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影响。
《通告》实施后,大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将受到一定管制,其通行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将大幅降低,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将得到进一步缓解,交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减轻城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压力。因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限行车辆,可持资料到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管理大队窗口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通告》实施将对城区限行区域范围内的商业、物流配送造成一定的影响,可通过非限行时段通行或办理通行证的方式降低影响。
始兴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19日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始兴县公安局关于发布《关于加强城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