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20〕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6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工作,现就申报入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始兴金柚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建设地点
始兴县。
三、项目申报补助方向及资金使用要求
(一)申报补助方向。
主要用于金柚初深加工方面和金柚种植信息化和科技支撑方面。
(二)使用要求。
1、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农、财两部核准备案的建设方案中的资金额度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县。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1:3比例带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中央财政资金部分需开具全额正规发票,企业自筹部分原则上由正规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收款收据及其它佐证材料等构成。
3、中央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模式,项目建成并验收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按建设方案金额一次性拨付至项目参建主体或第三方服务组织。
4、严禁将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避免现金支付等。
5、中央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今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完成中央财政资金支付。
四、补助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始兴种植金柚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通知要求,如期提交项目建设申报书(含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承诺函和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等材料(样版详见附件)。
2、项目评审及资金分配:根据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材料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遴选项目续建主体,结合金柚产业发展实际及续建主体建设意愿,确定中央财政资金分配金额。
3、项目实施:结合项目评审及资金分配结果,由我局编制2022年广东金柚产业集群项目(始兴)建设及资金使用细化方案,报请广东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实施,该方案作为补助申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核等重要依据。
4、项目验收及补助申报:项目建成后,按相关程序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给予财政补助。
五、工作要求
本项目实施限期申报、集中受理,申报日期为2022年3月14-3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申报:申报材料(附件1-3)一式4份,同时需报送电子版1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①项目材料封面使用首页装订。②请勿使用文件夹装订)。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始兴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股,联系人:严凤珍,联系电话:0751-3331969,邮箱:sgsxxjg@163.com。
附件1:(材料清单及申报书样版):始兴县2022年广东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申报书
附件2:始兴县2022年广东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附件3:始兴县2022年广东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使用承诺函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